經營者期權期股製度
一、期權期股的有關概念
期權是一種可在一定日期,按買賣雙方所約定的價格,取得買進和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或產品的權利。股票期權就是指按事先約定的日期、約定的價格、以約定的條件完成股票購買的權利。在國外,股票期權主要是企業所有者向企業經營者出售股份的行為,用以激勵其提高企業資產經營效益和資產質量的積極性。股票期權主要適應於上市公司。期權隻是權利而不是義務,經營者有權決定買與不買。
期股,就是經商定按既定價格購買一定量的股份,先行取得所購股份的分紅權等部分權益,然後再分期支付購股款項。購股款一般以分紅所得分期支付,在既定的時間支付完購股款後,取得完全所有權。如本期分紅所得不足以支本期購股款項,則購股者以其他資產充抵。期股主要用以企業中高層經營人員,以更好激勵經營者提高資產經營利潤。適用效益較好的非上市公司和有限責任公。
二、期權期股製度基本情況簡介
(1)國內情況
近年來,我國開始借鑒國外的做法,試行經營者期權期股製(由於“期權”與“期股”的概念有類似之處,下文“期權”指“期權期股”)。
1、在我國,期權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在股份公司或在限責任公司中,經營者在一定期限內,經董事會批準購得或獲獎所得適當比例的企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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