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珠寶公司保安管理製度內容提要:
1.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者、工作態度不端正者、無軍人氣質者,全部清除出廠;對有任何隱瞞、使用虛假證件者,一經發現,全部作開除處理;
2.保安人員不能與工場內員工談戀愛,若違反者,全部作辭退處理;
3.保安人員的試工期全部改為七天,七天內包吃住,不計工資;保安人員必須在入職七天後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辦理正式入職手續,入職的試用期為三個月;
4.保安人員上班睡覺,一經發現,第一次處50元罰款,第二次處100元罰款並做開除;
5.保安人員如果因自己私人有事需請假者,必須經保安隊長同意且有人頂班方可休息,若未經同意或未有人頂班而擅自休息者,處記大過處分,並罰款100元;
6.對於發生的大事,未能及時報告者,處50元/人次的罰款;在開工時間內,必須第一時間報告行政主管,若主管不在,必須第一時間通知主管助理和保安隊長處理;
7.未經公司負責人同意,任何保安不得動手打人;若員工先動手,必須有證人方可還手,若舉證時證據不充分者,全部作辭退處理;否則如果給公司帶來不能夠解決的麻煩時,由相關責任人自行負責(有證人且有維護公司利益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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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珠寶公司保安管理製度(doc 10頁)簡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