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土地開發成本及出讓價格測算方案(doc 30頁)
某土地開發成本及出讓價格測算方案目錄:
1、我國的土地製度
2、城市土地價格形成過程及形成機製
3、房地產估價原理介紹
4、我單位的土地開發成本分析
5、地塊價格估價方法
6、課題:成本法進行地價測算
7、委托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地塊估價
某土地開發成本及出讓價格測算方案內容摘要:
我國的土地製度:
我國是一個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土地資源嚴重不足的國家。“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土地的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國必須實行世界上最嚴格的土地管理製度。
我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製,即全民所有製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目前我國土地使用製度是在堅持社會主義公有製的前提下,實行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兩權分離,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征用。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征用上述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並報國務院備案。征用農用地的,應當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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