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行業經營業績責任書管理製度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經營業績責任書考核指標和確定原則
第三章、經營業績責任書過程控製
第四章、經營業績責任書考核方法
第五章、經營業績考核後續管理工作
第六章、附則
附件一:二級核算單位經營業績責任書
附件二:二級核算單位業績指標彙總
一、科研、生產混合式單位(虛擬利潤中心)
二、純科研單位
三、生產中心(成本中心)
四、測試型研究室
五、計量中心
六、科信中心
七、物資庫
設計行業經營業績責任書管理製度內容摘要:
第一條、經營業績責任書簽訂目的
為了保證某材料研究院總體戰略的順利實施,使航材院高層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對航材院價值最關鍵的經營決策上,以責任書的方式體現被承諾的經營業績的嚴肅性,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經營業績責任書簽訂範圍
航材院院方與下屬二級核算單位,包括研究室、生產中心及其他二級核算單位。
第三條、經營業績責任書的期限
經營業績責任書的有效期為一年。航材院首批經營業績責任書的有效期可以設為某年一月一日至某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有效期結束前,通過新一輪設定的經營業績目標談判簽訂下一年的經營業績責任書。
第四條、經營業績責任書的效力
經營業績責任書一旦被簽署就具有約束效力,在有效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對航材院影響重大的、不可抗拒的情況時(如自然災害或外部環境的巨大改變),經雙方協商後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