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改造項目管理暫行辦法(pdf 8頁)
煤礦安全改造項目管理暫行辦法(pdf 8頁)內容簡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煤礦安全改造項目的管理,提高中央預算內投資使用效益,促進煤礦安全生產,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製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和《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31號)等有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煤礦安全改造項目是指以投資補助和貼息方式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包括長期建設國債投資)的煤礦安全技術改造項目。
第三條 煤礦安全投入應本著“企業負責、政府支持”的原則,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安全改造。煤礦安全改造項目的資金配置,以煤礦企業自有、銀行貸款為主,國家和地方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第四條 煤礦企業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安全生產實際需要,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煤礦安全改造項目企業配套資金及時到位。
………………
..............................
第一條 為加強煤礦安全改造項目的管理,提高中央預算內投資使用效益,促進煤礦安全生產,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製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和《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31號)等有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煤礦安全改造項目是指以投資補助和貼息方式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包括長期建設國債投資)的煤礦安全技術改造項目。
第三條 煤礦安全投入應本著“企業負責、政府支持”的原則,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安全改造。煤礦安全改造項目的資金配置,以煤礦企業自有、銀行貸款為主,國家和地方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第四條 煤礦企業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安全生產實際需要,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煤礦安全改造項目企業配套資金及時到位。
………………
..............................
用戶登陸
項目管理熱門資料
項目管理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