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公司的印信由總裁辦公室負責管理。公司財務章及法人人名印鑒由資金財務部負責管理。總裁辦公室指定專人擔任印信管理員,該管理員負責承擔印信的全部管理責任。
第二條 印信種類:
1) 公章:經公司工商主管機構登記的公司印章;
2) 合同章:專用於簽訂各種協議、合同的印章;
3) 介紹信:用於證明有關事項或人員係公司認可的書麵憑證;
4) 法人委托書:經公司法人簽字確認或加蓋公章的委托文件。
第三條 印信的保管:印信由印信管理員統一保管,公司其他員工無權保管印信。放置印信的保管櫃鑰匙,一把由印信管理員保存,另一把交公司總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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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有限公司印信管理製度(DOC 2頁)簡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