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章 業務員收款守則 1
第二章 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管理辦法 5
第三章 問題賬款管理辦法 7
第四章 呆賬管理辦法 10
第五章 會計員賬款回收考核辦法 11
附件:應收賬款管理表格 13
第一章 業務員收款守則
(一)賬單分發
第一條 財務部賬款管理人員依業務員類別整理賬單,定期彙集編製賬單清表一式三份,將賬單清表二份連同賬單交業務人員簽收。
第二條 業務人員收到賬單清表時,一份自行留存,另一份應盡速簽還財務部賬款管理人員,如發現有不屬本身的賬單,應立即返回。
第三條 客戶要求寄存賬單時,應填寫“寄存賬單證明單”一份,詳列筆數金額等交由客戶簽認,收款時才交還予客戶。如因寄存賬單未取得客戶簽認致不能收款時,由業務人員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