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第一條 範圍
本公司文書處理均按本製度執行。在特殊情況下的應急處理,事後也須按本製度補齊有關手續。
第二條 定義
本製度所指文書,包括以下內容:
1.高層決策文書以及基層下達的文件。
2.部門會議文書與轉閱文件。
3.合同書、證券、證書和勞動協議書。
4.誌願書、違約收文、往來公文、專利證明和注冊登記文書。
5.收支預算與決算書、賬本票據、憑證、各種明細表、各種規定與計劃書。
6.往來書信、電報、任命書、意見書。
7.各種報告、各種統計表。
其中“1”與“2”項文書的處理,原則上按會議決定處理。
第三條 類別劃分
上述文書按機密程度、可劃分為以下幾類:
1.機密文書
(1)絕密。
(2)秘密。
(3)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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