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關於上市公司應
當製定信息披露事務管理製度的規定,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
信息披露質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據《證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
理製度指引”和《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公司應當按照上述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務管
理製度,保證信息披露事務管理製度內容的完整性與實施的有效性,
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公平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
第三條 信息披露事務管理製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建立,董事會
應當保證製度的有效實施,確保公司相關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和公平
性,以及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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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愛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製度(PDF 12頁)簡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