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公司部門審批工作流程及時限管理規定(DOC 26頁)
燃氣公司部門審批工作流程及時限管理規定(DOC 26頁)內容簡介
1目的
為提高集團總部職能部門工作效率,理順工作流程,明確接口關係和責任,防止“大企業病”,特製定本規定。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各成員企業向集團公司和燃氣控股公司各職能部門及其它部門報批的各項事宜。
3 有關解釋
3.1 本規定所指的“天”係有效工作日,不包括培訓日、周日及節假日在內。
3.2 負責審核、簽批的主管領導如外出,為確保審批事項能及時下達,歸口部門須通過電話、傳真等形式請示,經批準後,可以先發回執行,後補辦簽字手續。
3.3 流程圖中實框表示必須經過的程序,虛框表示或有程序。
4 部門文件審批流程時限
已經明確由各職能部門歸口的審批事項流程時限圖附後,本規定中未明確的審批事項,一律上報集團辦公室,由集團辦公室轉送各職能部門或集團領導審核批複。
..............................
用戶登陸
流程管理熱門資料
流程管理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