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製度內容摘要:
1.目的
規範現場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檢驗和發放。
2.適用範圍
項目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檢驗和發放的管理
3.名詞解釋(無)
4.責任
項目部安監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檢驗、發放和使用的監督檢查。
5.管理規定
5.1安監部安全內業管理員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入庫登記、驗收、保管、發放、回收鑒定工作。
5.2項目開工前或每年12月25日前,安監部安全監察員負責編製年度勞動防護用品需用計劃,報安監部部長審核,項目經理批準,物資供應部門按計劃采購。
5.3計劃部編製施工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預算,由計劃部預算人員和安監部安全監察員審核,計劃部部長批準,安全內業管理員憑此預算單發放給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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