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醫院臨床用血管理製度內容摘要:
血庫在科主任領導下,由院輸血管理委員會指導開展工作,負責全院臨床用血的計劃申報、儲備血液、臨床用血製度執行情況檢查,認真做好入庫登記,按不同品種、血型、規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日期)參照有關技術要求規定,分別存放在專用冷藏設施內儲存,經辦人必須做好簽名和簽署入庫時間,凡不符合國家規定衛生標準和要求的,應拒絕領取,嚴禁不合格血製品入庫。
一、凡患者血紅蛋白低於100g/L和血球壓積低於30%的屬輸血適應症。患者病情需要輸血治療時(包括手術患者),經治醫師應根據本規定履行申報手續,認真填寫《臨床輸血申請單》,由主治以上(包括主治)醫師核準後簽字。臨床輸血一次用血、備血量超過2000毫升時,需經科室主任簽名後向血庫提出並報醫務處備案(急診用血除外)。急診用血事後應按照以上要求補辦手續。
二、經治醫師給患者實行輸血治療前,應向患者或家屬明確告知輸血目的,可能發生的同種異體血的不良反應和經血液傳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由醫患雙方共同簽署《輸血治療同意書》,並在病程錄上注明用血指征。無家屬簽字的無自主意識患者的緊急輸血,應報醫務處同意、備案,並記入病曆。
三、護理人員在配血時必須做到嚴格核對,同時應把《臨床輸血申請單》帶到床邊實施抽血,以免差錯發生。抽血後須有二人核對。並在報告單上簽名。
四、臨床科室應有專人持由血庫配血完成後填寫的《臨床輸血申請單》領取臨床用血。領血時,按以下內容認真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應拒絕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