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出口單證實務(pdf 114頁)內容簡介
對外貿易出口單證實務內容提要:
審核信用證是很重要的一項工作。我們在第一章中對有關履行信用證條款的重要性已經討論過了,隻要受益人一接受信用證上的條款,信用證就成為一個獨立的“新契約”。開證行的履行付款並不管雙方的買賣合同,不管商品情況、不管單據真假、也不管出口商是否履行合同交貨。開證行隻管受益人能否準確地履行信用證條款,並提供正確無誤的符合信用證要求的一切單據。如果信用證條款存在問題,當然受益人就不可能提供符合 信用證條款的單據。
按國際裔會《統一慣例》有關義務與責任條款中規定:銀行必須合理小心地審核一切單據,以確定單據表麵上是否符合信用證條款。單據之間表麵上互不一致者,將被認為不是表麵上符合信用證條款。單證不符,就失去安全收彙的保證。所以在裝運以前,審查信用證工作被提到非常重要的地位。有的個別進口商在申請開立信用證時故意在 信用證條款中設置圈套,以達到不付款或者拖延付款的目的。
國外開來 信用證不能完全符合合同內容,甚至違背合同要求和存在受益人無法接受的條款,基本上有下列原因:
一、有些地區和國家由於當地政府和海關的特殊規定,所以在開證時出
現原來合同沒有規定的條款。
二、由於進口商申請開證時工作疏忽或差錯而造成的。
三、個別進口商出於非善意的企圖和不良的經營作風,故意設置圈套,
以便在付款時有機可乘,達到拖延付款或遇到市場不景氣時候可以用它作為
借口提出拒付貨款的目的。
不管 信用證條款所存在的問題是由於何種原因,它的後果都會造成 外彙
無法收回的損失。
第一節 銀行審證主要範圍
當 信用證從開證行開來後,我們銀行和出口專業公司都分別進行審證,
但銀行審查信用證與出口專業公司審查 信用證各有自己的不同重點。
銀行審查的重點:
一、開證行所屬國家是否與我國有來往,對我國的政治態度如何,這作
為是否能接受 信用證的首要條件。
二、對開證行的政治背景要進行審查,該行對我國是否保持友好態度。
三、審核 信用證有否對我國歧視內容,對我國的國名誤稱及類似問題,
要根據我國政策處理。
四、審查開證行的經營作風和資信情況。金額過大,要考慮該行資力是
否與金額相稱,或由另外一家銀行保兌,同時還要看保兌行的資信情況。
五、償付路線是否合理,償付條款是否恰當。
六、 信用證的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
七、開證行對開立 信用證應負擔的付款責任是否明確。如果由第三者銀
行保兌或付款,承擔的保兌或償付責任條款是否明確。
八、如屬於和我簽訂支付協定的國家開來 信用證,審查是否與支付協定
有不一致的地方。
..............................
審核信用證是很重要的一項工作。我們在第一章中對有關履行信用證條款的重要性已經討論過了,隻要受益人一接受信用證上的條款,信用證就成為一個獨立的“新契約”。開證行的履行付款並不管雙方的買賣合同,不管商品情況、不管單據真假、也不管出口商是否履行合同交貨。開證行隻管受益人能否準確地履行信用證條款,並提供正確無誤的符合信用證要求的一切單據。如果信用證條款存在問題,當然受益人就不可能提供符合 信用證條款的單據。
按國際裔會《統一慣例》有關義務與責任條款中規定:銀行必須合理小心地審核一切單據,以確定單據表麵上是否符合信用證條款。單據之間表麵上互不一致者,將被認為不是表麵上符合信用證條款。單證不符,就失去安全收彙的保證。所以在裝運以前,審查信用證工作被提到非常重要的地位。有的個別進口商在申請開立信用證時故意在 信用證條款中設置圈套,以達到不付款或者拖延付款的目的。
國外開來 信用證不能完全符合合同內容,甚至違背合同要求和存在受益人無法接受的條款,基本上有下列原因:
一、有些地區和國家由於當地政府和海關的特殊規定,所以在開證時出
現原來合同沒有規定的條款。
二、由於進口商申請開證時工作疏忽或差錯而造成的。
三、個別進口商出於非善意的企圖和不良的經營作風,故意設置圈套,
以便在付款時有機可乘,達到拖延付款或遇到市場不景氣時候可以用它作為
借口提出拒付貨款的目的。
不管 信用證條款所存在的問題是由於何種原因,它的後果都會造成 外彙
無法收回的損失。
第一節 銀行審證主要範圍
當 信用證從開證行開來後,我們銀行和出口專業公司都分別進行審證,
但銀行審查信用證與出口專業公司審查 信用證各有自己的不同重點。
銀行審查的重點:
一、開證行所屬國家是否與我國有來往,對我國的政治態度如何,這作
為是否能接受 信用證的首要條件。
二、對開證行的政治背景要進行審查,該行對我國是否保持友好態度。
三、審核 信用證有否對我國歧視內容,對我國的國名誤稱及類似問題,
要根據我國政策處理。
四、審查開證行的經營作風和資信情況。金額過大,要考慮該行資力是
否與金額相稱,或由另外一家銀行保兌,同時還要看保兌行的資信情況。
五、償付路線是否合理,償付條款是否恰當。
六、 信用證的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
七、開證行對開立 信用證應負擔的付款責任是否明確。如果由第三者銀
行保兌或付款,承擔的保兌或償付責任條款是否明確。
八、如屬於和我簽訂支付協定的國家開來 信用證,審查是否與支付協定
有不一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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