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的層次與類型學(doc 5頁)
設計的層次與類型學(doc 5頁)內容簡介
設計的層次與類型學目錄:
一、設計與傳統曆史和發展
二、設計的層次—“元設計”和“對象設計”
三、作為設計方法的類型學
設計的層次與類型學內容簡介:
隨現代主義或功能主義出現危機而來的是人們重新對類型學的重視,即類型學複興。作為設計方法的類型學十分講究理性。歐洲一些建築師認為人類的文明史為人們提供了豐富的建築類型。意大利的格拉西(Grassi)認為建築問題的關鍵在於對這些類型進行集合、排列、組合和重建(組)。羅西(Rossi)則認為一種特定的類型是一種生活方式與一種形式的結合,並進而認為房屋的類型從古至今在本質上沒有變化,這些觀點是一種傳統和曆史的特定視界,它是從曆史的恒定麵上看待曆史上出現的建築,即看待傳統,這種視界又是從人類生活的文化角度來觀察而非局限於實用的角度。例如對現代生活中的建築加以研究,可以發現許多新的建築類型,如大型購物中心、高層辦公樓、銀行、機場等,但這僅是從功能分類上來認識這些建築。如從文化的角度講,這些建築形式均可從曆史中找到先例,可從人類的文明史中發現。這些新的形式大多可從曆史上的建築類型中衍化而來,可從對曆史上的類型加以重組、構成而來。例如,購物中心通常由一大型空間和一排長簷廊組成。而大型空間在歐洲建築史上並非新的發現,最通常的就是被稱作“庫房’的建築類型。而廊子則更不用說了。因此,簡單地說一個購物中心就是一個“庫房’和一個“簷廊”的組合。而高層辦公樓則可說是底層為“廊子”的“塔’。高樓就是“廊子”和“塔”兩種類型組合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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