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突發事件應急規範(doc 10頁)
酒店突發事件應急規範(doc 10頁)內容簡介
酒店突發事件應急規範內容簡介:
(一)消防預案
為預防火災事故發生,或發生時的擴大蔓延,酒店設消防總指揮部,指揮部設在酒店消控中心。總指揮由總經理或夜間值班經理擔任。如果發生火災,總指揮對火災事故有直接指揮、下達命令、組織搶救的權力。其處理規範如下:
1.火情報警。
任何人在酒店發現異味、煙火、不正常熱度等火險,都有責任及時報警,視火情報警。按以下辦法處理:
(1) 發現火情打店內報警電話,及時告知消控中心。報警時要講清起火的具體地點,燃燒何物,火勢大小,報警人的姓名。
(2) 如有可能應先滅火,然後報消控中心,並保護好現場。如火情不允許,應立即打碎牆上的報警裝置報警,同時拿上本區域的輕便滅火器進行自救滅火。
(3) 發現火情時絕對不能高喊“著火了”。如果火勢較大,必須迅速報告酒店總指揮決定。
2.火情確認。
消防控製中心接到報警器報警,或電話報警後,應立即通知房務部經理攜帶萬能鑰匙趕到現場,同時副總經理帶領保安主管攜帶對講機趕到現場。確認火情是否存在,同時應攜帶近處可取的輕便滅火器、做好滅火準備。
確認火情應注意:不要草率開門,如無溫度可開門後察看;如溫度較高,已可確認內有火情。此時如房間內有客人,應先設法救人,如沒有人,應做好滅火準備後再開門撲救。開門時不要將臉正對開門處。
3.火情通報
(1) 消防控製中心立即通知總機,告之火情確認,然後由總機按程序進行操作。副總經理帶領保安主管攜帶對講機、應急燈趕到現場協助指揮人員工作。
(2) 總機按以下順序迅速通知有關部門:
一級火情:出事部門、房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副總經理或值班經理。
二級火情:總經理、(值班經理)、副總經理、房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及各分部門、著火部門及其他部門。
4. 領導指揮機構。
發生火災時迅速組成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滅火自救工作。小組成員: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值班經理、總經理辦公室副主任、工程部經理、房務部經理、餐飲部經理等組成,其主要任務是:
(1) 組織指揮救火,根據火情,決定是否向119報警。
(2) 根據火情決定是否發出疏散命令。
5.義務消防隊行動
火情確認後迅速通知酒店義務消防隊員接到通知立即到指定地點集合待命。其行動方法是:
(1) 義務消防隊負責人向隊員簡單介紹火情,分配任務。
(2) 義務消防隊員推消防車或其它滅火器材,乘消防梯或跑樓梯直奔火災現場;或在著火層的下一層下電梯。
(3) 迅速派兩名隊員沿疏散樓梯小心上樓、觀察情況,如認為安全,可使用消防電梯將滅火器材送到出事樓層,然後將消防電梯送回一層,如消防電梯不能使用時,必須跑樓梯送消防器材到出事樓層,供消防員和其他人使用。
(4) 迅速組織派員按救火程序實施滅火,並將工作進展報告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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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預案
為預防火災事故發生,或發生時的擴大蔓延,酒店設消防總指揮部,指揮部設在酒店消控中心。總指揮由總經理或夜間值班經理擔任。如果發生火災,總指揮對火災事故有直接指揮、下達命令、組織搶救的權力。其處理規範如下:
1.火情報警。
任何人在酒店發現異味、煙火、不正常熱度等火險,都有責任及時報警,視火情報警。按以下辦法處理:
(1) 發現火情打店內報警電話,及時告知消控中心。報警時要講清起火的具體地點,燃燒何物,火勢大小,報警人的姓名。
(2) 如有可能應先滅火,然後報消控中心,並保護好現場。如火情不允許,應立即打碎牆上的報警裝置報警,同時拿上本區域的輕便滅火器進行自救滅火。
(3) 發現火情時絕對不能高喊“著火了”。如果火勢較大,必須迅速報告酒店總指揮決定。
2.火情確認。
消防控製中心接到報警器報警,或電話報警後,應立即通知房務部經理攜帶萬能鑰匙趕到現場,同時副總經理帶領保安主管攜帶對講機趕到現場。確認火情是否存在,同時應攜帶近處可取的輕便滅火器、做好滅火準備。
確認火情應注意:不要草率開門,如無溫度可開門後察看;如溫度較高,已可確認內有火情。此時如房間內有客人,應先設法救人,如沒有人,應做好滅火準備後再開門撲救。開門時不要將臉正對開門處。
3.火情通報
(1) 消防控製中心立即通知總機,告之火情確認,然後由總機按程序進行操作。副總經理帶領保安主管攜帶對講機、應急燈趕到現場協助指揮人員工作。
(2) 總機按以下順序迅速通知有關部門:
一級火情:出事部門、房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副總經理或值班經理。
二級火情:總經理、(值班經理)、副總經理、房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及各分部門、著火部門及其他部門。
4. 領導指揮機構。
發生火災時迅速組成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滅火自救工作。小組成員: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值班經理、總經理辦公室副主任、工程部經理、房務部經理、餐飲部經理等組成,其主要任務是:
(1) 組織指揮救火,根據火情,決定是否向119報警。
(2) 根據火情決定是否發出疏散命令。
5.義務消防隊行動
火情確認後迅速通知酒店義務消防隊員接到通知立即到指定地點集合待命。其行動方法是:
(1) 義務消防隊負責人向隊員簡單介紹火情,分配任務。
(2) 義務消防隊員推消防車或其它滅火器材,乘消防梯或跑樓梯直奔火災現場;或在著火層的下一層下電梯。
(3) 迅速派兩名隊員沿疏散樓梯小心上樓、觀察情況,如認為安全,可使用消防電梯將滅火器材送到出事樓層,然後將消防電梯送回一層,如消防電梯不能使用時,必須跑樓梯送消防器材到出事樓層,供消防員和其他人使用。
(4) 迅速組織派員按救火程序實施滅火,並將工作進展報告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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