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管理製度(doc 55頁)
供應商管理製度(doc 55頁)內容簡介
供應商管理製度內容提要:
2.1供應商調查程序
(1)采購部實施采購前,應對擬開發之廠商組織供應商調查工作,目的是了解供應商之各項管理能力,以確定其可否列為合格供應商名列。
(2)由采購、生技、品管、生管人員組成供應商調查小組,對供應商實施調查評核,並填寫《供應商調查表》。
(3)評核之結果由各單位作出建議,供總經理核定是否準予成為本公司之合格供應商。
(4)未經供應商調查認可之廠商,除總經理特準外,不可成為本公司之供應商。
2.2.1銷售計劃
(1)公司於每年年底製訂次年度之營業目標。
(2)業務部根據年度目標、客戶訂單意向、市場預測等資料,作銷售預測,並製訂次年度銷售計劃。
2.2.2生產計劃
(1)生管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本年度年底預計庫存及次年度年底預計庫存,製訂次年度之預測生產計劃。
(2)物控人員根據生產預測計劃,BOM、庫存狀況,製訂次年度之物料需求計劃。
(3)各單位根據年度目標,生產計劃預估次年度各種消耗物品的需求量,作成預估計劃。
2.2.3采購計劃
(1)采購部彙總各種物料、物品之需求計劃。
(2)采購部編製次年度采購計劃。
2.2.4采購計劃編製注意事項
采購計劃要避免過於樂觀或保守,應注意的事項有:
(1)公司年度目標達成可能性。
(2)銷售計劃、生產計劃之可行性和預見問題。
(3)物料需求資訊與BOM、庫存狀況之確定性。
(4)物料標準成本之影響。
(5)保障生產與降低庫存之平衡。
(6)物料采購價格和市場供需之可能變化。
3.采購預算編製規定
3.1一般原則
(1)采購預算分為用料預算與購料預算。
(2)財務部負責提供上年度材料單價、次年度彙率、利率等各項預算基準。
(3)本年底預計庫存中之可用材料應計人次年度之用料預算,但不列入購料預算;次年度預計庫存不列入用料預算,但應列入購料預算。
(4)購料單價特殊物料外,應以年度成本降低目標預估(如以上年度平均采購單價之95%計算)。
3.2用料預算
(1)物控人員負責次年度生產用料之各月預算明細的編列。
(2)用料單位負責低值易耗品、間接物料和資本支出預算明細的編列。
(3)同類物料不必細分(如不同顏色之塑料米)而以總用量預算。
(4)物料之損耗率應計入用料預算,但應以年度損耗率目標製訂,一般可略高於標準損耗率而低於上年度平均損耗率,低於或等於年度損耗率目標。
(5)財務部負責彙總工作。
3.3購料預算
(1)采購部負責次年各購料預算明細之編列。
(2)購料預算應考慮采購前置期、付款方式、庫存狀況。
(3)購料預算應以付款月份為編列依據。
(4)購料預算應考慮安全庫存與最大庫存,符合年度庫存周轉率之目標。
(1)擬退回之采購物料應由倉管員清點整理後,通知采購部。
(2)采購部經辦人員通知供應商到指定地點領取退貨品。
(3)現貨供應之退貨,要求供應商更換合格之物料。
(4)訂製品之退貨,原則上要求供應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為止。
(5)確屬無法修複或供應商技術能力不足時,可取消訂單,另覓供應商。
(6)退貨情形依訂購合約條款辦理扣款或索賠。
(7)雙方事前沒有明確訂購合約時,以實際造成本公司之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2.5.3國內采購其他索賠規定
(1)由供應商原因造成之交貨延遲,以實際造成本公司之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2)破損短少情形,由供應商補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發生狀況索賠。
(3)因供應商原因導致物料在使用或銷售中發現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發生狀況索賠。
(4)其他原因導致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2.5.4國外采購物料退貨與索賠
因規格不符或品質不良引起之退貨及索賠規定如下:
(1)要求供應商儲運更換合格物料或將不合格品退供應商修複。
(2)退貨或補運之費用由供應商負責。
(3)由此造成之本公司損失,依雙方合約向供應商索賠。
2.5.5國外采購其他索賠規定
(1)發生破損短少情形,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航運公司索賠。
(2)發生短卸情形,向航運公司及保險公司索賠。
(3)發生短裝情形,向供應商索賠。
(4)上述索賠依合同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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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供應商調查程序
(1)采購部實施采購前,應對擬開發之廠商組織供應商調查工作,目的是了解供應商之各項管理能力,以確定其可否列為合格供應商名列。
(2)由采購、生技、品管、生管人員組成供應商調查小組,對供應商實施調查評核,並填寫《供應商調查表》。
(3)評核之結果由各單位作出建議,供總經理核定是否準予成為本公司之合格供應商。
(4)未經供應商調查認可之廠商,除總經理特準外,不可成為本公司之供應商。
2.2.1銷售計劃
(1)公司於每年年底製訂次年度之營業目標。
(2)業務部根據年度目標、客戶訂單意向、市場預測等資料,作銷售預測,並製訂次年度銷售計劃。
2.2.2生產計劃
(1)生管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本年度年底預計庫存及次年度年底預計庫存,製訂次年度之預測生產計劃。
(2)物控人員根據生產預測計劃,BOM、庫存狀況,製訂次年度之物料需求計劃。
(3)各單位根據年度目標,生產計劃預估次年度各種消耗物品的需求量,作成預估計劃。
2.2.3采購計劃
(1)采購部彙總各種物料、物品之需求計劃。
(2)采購部編製次年度采購計劃。
2.2.4采購計劃編製注意事項
采購計劃要避免過於樂觀或保守,應注意的事項有:
(1)公司年度目標達成可能性。
(2)銷售計劃、生產計劃之可行性和預見問題。
(3)物料需求資訊與BOM、庫存狀況之確定性。
(4)物料標準成本之影響。
(5)保障生產與降低庫存之平衡。
(6)物料采購價格和市場供需之可能變化。
3.采購預算編製規定
3.1一般原則
(1)采購預算分為用料預算與購料預算。
(2)財務部負責提供上年度材料單價、次年度彙率、利率等各項預算基準。
(3)本年底預計庫存中之可用材料應計人次年度之用料預算,但不列入購料預算;次年度預計庫存不列入用料預算,但應列入購料預算。
(4)購料單價特殊物料外,應以年度成本降低目標預估(如以上年度平均采購單價之95%計算)。
3.2用料預算
(1)物控人員負責次年度生產用料之各月預算明細的編列。
(2)用料單位負責低值易耗品、間接物料和資本支出預算明細的編列。
(3)同類物料不必細分(如不同顏色之塑料米)而以總用量預算。
(4)物料之損耗率應計入用料預算,但應以年度損耗率目標製訂,一般可略高於標準損耗率而低於上年度平均損耗率,低於或等於年度損耗率目標。
(5)財務部負責彙總工作。
3.3購料預算
(1)采購部負責次年各購料預算明細之編列。
(2)購料預算應考慮采購前置期、付款方式、庫存狀況。
(3)購料預算應以付款月份為編列依據。
(4)購料預算應考慮安全庫存與最大庫存,符合年度庫存周轉率之目標。
(1)擬退回之采購物料應由倉管員清點整理後,通知采購部。
(2)采購部經辦人員通知供應商到指定地點領取退貨品。
(3)現貨供應之退貨,要求供應商更換合格之物料。
(4)訂製品之退貨,原則上要求供應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為止。
(5)確屬無法修複或供應商技術能力不足時,可取消訂單,另覓供應商。
(6)退貨情形依訂購合約條款辦理扣款或索賠。
(7)雙方事前沒有明確訂購合約時,以實際造成本公司之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2.5.3國內采購其他索賠規定
(1)由供應商原因造成之交貨延遲,以實際造成本公司之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2)破損短少情形,由供應商補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發生狀況索賠。
(3)因供應商原因導致物料在使用或銷售中發現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發生狀況索賠。
(4)其他原因導致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2.5.4國外采購物料退貨與索賠
因規格不符或品質不良引起之退貨及索賠規定如下:
(1)要求供應商儲運更換合格物料或將不合格品退供應商修複。
(2)退貨或補運之費用由供應商負責。
(3)由此造成之本公司損失,依雙方合約向供應商索賠。
2.5.5國外采購其他索賠規定
(1)發生破損短少情形,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航運公司索賠。
(2)發生短卸情形,向航運公司及保險公司索賠。
(3)發生短裝情形,向供應商索賠。
(4)上述索賠依合同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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