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管理規劃概論(ppt 42頁)
供應商管理規劃概論內容提要:
廠商搜尋:采購,研發單位,產品管理單位,因業務需求開發新廠商規格確認:新廠商搜尋負責單位審查廠商規格合乎者,可由采購協調廠商進行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問卷調查的目的在於了解廠商並使廠商預備Survey相關資料.供貨商問卷調查表由采購交廠商填寫並於審核之前交回此表及必須提供的數據,會VMD/ME/CE審核合格後安排工廠Survey事項,數據放於VMD便於存查問卷調查如不合格不需Survey動作如可免Survey則由搜尋新廠商之負責單位將樣品/申請書及廠商承認書交由零件工程進行承認。
到廠商實際審核的目的,在於了解與計劃是否合一,質量能否穩定與成長等等.供貨商評鑒報告由采購(PD),VMD,零件工程(CE),研發單位(RD),產品管理(PM)及安衛單位一起到廠商處評鑒審核,VMD可代表安衛Survey環保管理體係相關事項,並整合Report.
經過判定後結果為合格之廠商即為調查合格之廠商,VMD將Survey總評及結論會簽並發布給各參與單位,零件工程單位(CE)可進行零件承認程序.經過判定後結果為有條件式合格之廠商,如資料不全或其它方麵須改善,且視為有能力在短期間(一個月)改善者屬之.需再次到工廠Audit其改善措施,如改善措施在限期內經兩次工廠確認未見改善者須停止Survey.在改善措施確認期間,CE可開始零件評估測試,測試合格可特采方式進料,,改善措施確認OK,CE可完成零件評估測試程序,建入MiTAC QVL.
經過判定後結果為不合格之廠商,如存在嚴重的質量係統缺陷或暫時無法改善配合者,在半年內不可再申請Survey.VMD彙總後提出Survey Report.重要材料供貨商應每二年重新Survey一次並更新廠商數據.連續半年內未交貨的廠商,將由SQA提出材料或廠商否決申請單會簽相關單位,並取消其QVL資格,如後續有任何需求,須重新Survey和評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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