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供水項目投資可行性分析報告(doc 38頁)
馬鞍山供水項目投資可行性分析報告(doc 38頁)內容簡介
馬鞍山供水項目投資可行性分析報告目錄:
第一章馬鞍山市城市和經濟概況0
第一節馬鞍山市概況0
第二節某年城市主要建設項目0
第三節“十五”期間主要發展規劃1
第二章馬鞍山市供排水現狀和規劃3
第一節馬鞍山市供排水企業狀況3
第二節馬鞍山市供水“十五”規劃4
第三章馬鞍山市自來水公司概況6
第一節自來水公司機構和管理體製6
第二節現有三個水廠的現狀47
第三節馬鞍山自來水公司資產和經營狀況48
第四章水量和水價54
第一節供水範圍和供水量54
第二節供水價格60
第五章自來水公司財務及製水成本63
第一節自來水公司財務分析63
第二節製水成本66
馬鞍山供水項目投資可行性分析報告內容提要:
專項應付款:
年末數為2671.6萬元,年初數為1841.7萬元,實際應付款為829.9萬元。據介紹,該款項主要用於每年的管網建設和維修。其實際來源於水價,將水價中的0.15專項用於管網建設。過去其財務部門的作法是將該資金放在資產折舊中,稱為“加速折舊”,並得到當地的稅務、財政主管部門的同意,根據售水收入每年該資金大約有800多萬元。後來經省裏的檢查,按以前的賬上的加速折舊法是不容許的,因此今年將該資金在帳目上調整為專項應付款。
根據某年的售水量5300.26萬噸,實際的專項資金應為795萬元,與賬上的829.9萬元略有差距。
各種擔保:
自來水公司作為國有單位,隸屬建委,為建委下屬單位進行了貸款擔保。擔保單位為:建委下屬事業單位如建管處、市政處、城建開發處,建委下屬企業單位如市房產公司、市政建設總公司、公交總公司、當塗縣自來水公司。由於擔保時都是建委領導協調,自來水公司不得不進行擔保。到目前為止,除建管處和公交總公司的擔保還未到期外,其餘擔保均已到期,目前擔保總金額約3800萬元(具體擔保日期對方不予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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