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管理製度(doc 98頁)內容簡介
某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管理製度目錄:
第一章 前期介入管理製度…………4
一、接管驗收工作規程(需要細化內容,是否考慮分為三個內容,第一管理處前期成立準備程序、交接管理規定和驗收管理製度?(可以))…………4
二、鑰匙管理規定(接收後的鑰匙管理程序?(接管驗收後鑰匙管理))…………6
第二章 入夥租賃管理製度…………7
一、住戶入夥管理規程(是否等於業主收樓?(對))…………7
二、住戶搬入/搬出管理規定…………8
三、租賃服務管理規定…………9
第三章 住戶服務、管理製度…………9
一、住戶資料管理規程(是否需明確首次業主檔案建立和更改的程序?(在接管驗收程序與業主入夥程序中已明確))…………9
二、住戶回訪規程…………10
三、車輛出入IC卡辦理規程…………11
四、住戶智能卡辦理規程…………12
五、智能卡掛失/報損/補辦規程…………12
六、業委會成立程序(增加)…………13
第四章 裝修管理製度…………13
一、裝修管理規程…………13
二、商業網點廣告招牌管理規程…………15
三、二次裝修安管部監管規程(是否統一為一次、二次裝修?(業主收樓後的裝修行為統稱:二次裝修)…………16
第五章 治安保衛管理製度…………17
一、安管隊員安全防範管理要求…………17
二、安管隊員工作巡查規定…………18
三、安管隊員工作執勤規定…………18
四、安管員崗位紀律要求…………19
五、安管部交接班管理要求…………19
六、外來人員出入管理規定…………20
七、安管隊員巡邏簽到規定…………21
八、緊急集合管理規程…………22
九、安管部培訓管理規程…………23
十、安管部日常工作檢查規定…………24
十一、安管部對講機使用管理規程(是否隻有安管員使用對講機?(可以將此製度調整為“對講機管理規程”)…………25
十二、監控室操作管理規程…………25
第六章消防安全管理製度…………26
一、消防安全管理規程…………26
二、消防栓保養規程…………27
三、火災應急處理程序…………28
四、火災預防措施及消防檢查規程…………30
五、消防設施器材管理保養規程…………31
第七章 車輛管理製度…………32
一、交通車輛管理規程…………32
二、停車場管理規程…………33
三、車輛出入處理規程…………34
第八章 衛生保潔製度…………35
一、樓層保潔操作規程…………35
二、平麵保潔操作規程…………36
三、玻璃材質物品保潔操作規程…………38
四、地毯保潔操作規程…………38
五、瓷片(磚)保潔操作規程…………39
六、天台/天溝保潔操作規程…………40
七、宣傳欄/雕塑/噴水池保潔操作規程…………40
八、梯間燈具/路燈保潔操作規程…………42
九、遊樂場所保潔操作規程…………42
十、值班室/崗亭保潔操作規程…………43
十一、垃圾桶/車/中轉站保潔操作規程…………44
十二、洗手間保潔操作規程…………45
十三、地下管井/排水溝保潔操作規程…………46
十四、樣板房保潔操作規程…………47
十五、辦公室保潔操作規程…………48
十六、保潔服務檢驗規程…………49
十七、有償保潔服務操作規程…………50
十八、防疫消殺操作規程…………52
十九、防疫消殺藥品使用管理規程…………54
二十、白蟻防治管理規程…………55
第九章 綠化操作管理製度…………55
一、草坪養護規程…………55
二、喬灌木養護規程…………57
三、花卉養護規程…………59
四、小區綠化檢驗規程…………61
第十章 維修保養管理製度…………63
一、供水係統維護保養規程…………63
二、公共照明係統維護保養規程…………65
三、低壓配電櫃(箱)、開關保養規程…………65
四、變壓器保養規程…………67
五、高壓配電櫃配電操作規程…………68
六、設備重大故障維修規程…………69
七、維修安全管理規程…………70
八、房屋維修管理規程…………72
九、供水係統維護管理規程…………74
十、電梯機房巡查規程…………74
十一、水泵房巡查規程…………75
十二、機電設備管理規程…………76
十三、設施設備大修管理規程…………77
十四、變壓器室巡查規程…………77
十五、電梯機房管理規程…………78
十六、柴油發電機安全運行管理規程…………79
十七、發電機安全操作規程…………79
十八、發電機房管理規程…………80
十九、柴油發電機維修保養規程…………81
二十、給水係統維修保養規程…………82
第十一章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製度…………82
一、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規程…………82
二、停水﹑停電管理規程…………87
三、供電係統突發性事故應急規程…………88
四、供水係統突發性事故應急規程…………91
五、電梯困人救援操作規程…………91
某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管理製度內容提要:
規章製度:
3.1加強貫徹落實《消防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刑法》,達到人人皆知、自覺遵守、互相監督,共同防範火災;
3.2廣泛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常識,加強教育,做到時時防範,處處防火;
3.3建立健全防火規章製度, 落實防火責任;
3.4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充實更新設備,始終保持正常使用;經常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3.5不準損壞、挪用消防器材或將消防水源移作它用;
3.6不準占用,堵塞小區通道,及任何防火通道和安全出口;
3.7不準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標誌,照明設施、消防警示語及消防提示語和相關消防標誌:
3.8不準在小區,樓層走火通道亂燒物品及垃圾;
3.9不準在未辦理施工審批的情況下進行室內裝修,材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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