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新的上市公司治理評級(doc 60頁)
我國最新的上市公司治理評級目錄:
第一章 導論……1
1.1 公司治理內涵界定……1
1.2 公司治理評級的概念……4
1.3開展上市公司治理評級的意義與作用……5
第二章 中外公司治理比較分析……8
2.1中國上市公司治理現狀分析……8
2.2 美國公司治理結構與機製簡析……11
2.3 德國公司治理結構簡析……15
2.4 美、德公司治理有效性比較……17
2.5美、德公司治理模式發展趨勢……20
第三章 主要公司治理評級體係比較……23
3.1標準普爾(S&P)……23
3.2裏昂證券……24
3.3 標準普爾與裏昂證券評價體係的比較……24
3.4對中國上市公司治理評級借鑒……25
第四章 中國上市公司治理評級體係的構建……26
4.1 中國上市公司治理評級確立的原則……26
4.2中國上市公司治理評級指標體係……27
4.3 中國上市公司治理評級程序……34
4.4中國上市公司治理評級打分原則……36
4.5中國上市公司治理評級等級設置及含義……37
第五章 案例分析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評級……38
5.1 A股份有限公司簡介……38
5.2 評級項目……40
5.3 評級得分……43
5.4 評級結論……43
附錄一:上市公司治理準則……44
參考文獻:……55
我國最新的上市公司治理評級內容提要:
公司治理形式說 。該種觀點出現於《新帕爾格雷夫貨幣與金融大詞典》中,雖然在該詞典中“公司治理”這個詞條沒有直接給出公司治理的定義,但對它的主要形式作了描述。它認為接管市場被看作是過去25年裏英美公司治理有效的、簡單的和一般的方法。它的本質是使經營者忠於職責。機構投資者盡管本身存在代理問題,但仍是改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這是因為,如果經營者玩忽職守會導致公司業績下降,使得潛在的對手或並購對手能夠容易將其兼並或收購,而原有的經營者將有可能被淘汰出局。這種接管所造成的威脅將迫使經營者努力工作。
……
組織結構說。持該種觀點的人認為,公司治理本質上就是一種維係企業良性運營所需要的組織結構,該組織結構能夠發揮一種相互製衡、協調、監督和獎懲的作用。吳敬璉(1994)認為:“所謂公司治理結構,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執行人員即高級經理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在這種結構中,上述三者之間形成一定的製衡關係。通過這一結構,所有者將自己的資產交由公司董事會托管;
……
公司治理評級不同於公司信用評級,前者隻代表對公司治理結構與治理機製的評價,不構成對公司價值的評估和信用評價。具體來講,這兩者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1)考察因素不同。公司治理評級的考察因素是公司的治理結構與治理機製;公司信用評級的考察因素是所有對公司未來一段時期的現金流產生影響的因素;(2)評級目的不同。公司治理評級的目的是揭示公司治理結構與治理機製對以股東和債權人為主的利害相關者利益的維護程度,即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公司信用評級的目的是對各類企業所負各種債務能否如約還本付息的能力和可信任程度的評估,是對債務償還風險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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