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總別急於談“忠誠”,先談談“契約”(doc 10頁)
老總別急於談“忠誠”,先談談“契約”目錄:
1、企業對員工的期待――忠誠
2、企業的“以人為本”――鏡子
3、 “誠信”與“契約”——現實的矛盾
4、心理契約的重要性
5、如何建立並維持良好的心理契約
6、意猶未盡
老總別急於談“忠誠”,先談談“契約”內容提要:
做管理谘詢的人通常會有如下體會:不少客戶企業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讓谘詢顧問扮演起了幫企業“對付”員工的角色,比如在組織結構優化設計項目中,不少員工尤其是管理層的職位常常給“優化”掉了;在業績管理項目中,不少“南郭先生”給逼得現了原形……。盡管不少有較高道德自律的谘詢顧問要求自己盡可能中立,但客觀現實和 “老板意誌”的確讓不少谘詢顧問與此脫不了幹係。
……
“四不”
1)不要對工作有畏難情緒
2)不收禮金、紅包、禮物等;未經批準不接受吃請
3)不為親朋好友在企業謀取利益
4)不占企業小便宜(如:車費報銷、餐費報銷、截留送給客戶的禮物)
“八要”:
1)根據需要,主動加班工作
2)熱愛本職工作,良好的職業道德
3)洽談業務,據理力爭(要考慮總體利益)
4)嚴格保守企業商業秘密
5)維護企業形象
6)積極維護企業利益,企業利益高於個人利益
7)主動承擔份外工作,以“企業主人”的視角思考、行動
8)當被企業誤解時甚至“虧待”時也要一如既往地積極主動工作
……
關於加班:
許多企業明確表明不希望員工加班,企業認為分配給員工的工作是應該在8小時內完成,如員工不能在該段時間內完成,後果由員工自負。當然,多數企業也認可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為企業付出的勞動,但不少企業卻表示會在年終獎金中予以考慮(加班費別提)。在絕大多數企業,特別是對於中高層管理人員沒有“加班”――更確切地說,沒有“加班費”這種現象已是“常識”。如果哪位中管、高管提出要加班費,簡直會被人恥笑――沒常識!按一些HR的說法,他們以事業為激勵,實行“不定時計算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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