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煙商品營銷員》之編製銷售計劃(DOC 5)
《卷煙商品營銷員》之編製銷售計劃(DOC 5)內容簡介
《卷煙商品營銷員》之編製銷售計劃
第二節編製銷售計劃
一、銷售計劃的內容
銷售計劃的中心,就是銷售收入計劃。更具體地說,就是根據銷售預測,設定銷售目標額,進而為能具體地實現該目標而實施銷售任務的分配作業,隨後編製銷售預算,來支持未來一定期間內的銷售定額的完成。銷售計劃的內容,主要有下列四項:
1.確定銷售額。
2.分配銷售任務。
3.編寫實施計劃。
4.銷售預算。
製訂銷售計劃時,首先分析市場或預測市場需求,以掌握整個業界的動態;然後再根據整個業界的預測值,進行本企業的銷售預測。
其次,根據各部門主管,以及第一線負責人所提供的銷售額進行判斷,再決定下年度的銷售收入目標額。同時,為了保證能將實際付諸行動,也必須分配銷售額。銷售分配的中心在於“產品別”的分配,以此為基準而依次決定“地域別”與“部門別”的分配額;最後,再進一步分配每一位銷售人員的銷售定額,以便迅速順利地完成銷售收入目標。
在如此細分銷售收入目標額後,再按月份分配,擬定每月份的目標額。然後,再依此銷售目標細擬實施計劃,並成立相應的銷售組織和作出合適的人事安排。
最後,再參考“銷售收入目標額、銷售分配、銷售費用估計額”,編製銷售預算。
銷售計劃依期間的不同,可概括為“長期計劃”和“短期計劃”,另外也有人增列一個“中期計劃”。一般說,3~5年期的計劃為“長期計劃”;1年以下者為“短期計劃”;至於1~3年期間的計劃,則為“中期計劃”。
銷售計劃宜以“定量”方式表現,而盡量避免“定性”式的表現,隻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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