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製、治理結構與委托(doc 11頁)
所有製、治理結構與委托(doc 11頁)內容簡介
所有製、治理結構與委托目錄:
現在我們來討論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關係。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不可分離性意味著即使奴隸主也不能無視奴隸的積極性問題(參閱周其仁1996)。但就理解企業製度而言,與非人力資本相比,人力資本的“弱勢”也正來自這個“不可分離性”。正是這個“不可分離性”為“資本雇傭勞動”提供了解釋。
首先,非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的可分離性意味著非人力資本具有抵押功能,可能被其他成員作為“人質”(hostage),而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的不可分離性意味著人力資本不具有抵押功能,不能被其他成員當“人質”。這一點進一步意味著,第一,非人力資本的所有者具有在一定程度對其他成員提供保險的能力,而人力資本的所有者不具有這種能力。第二,非人力資本所有者的承諾比人力資本所有者的承諾更值得信賴 (more credible),原因在於,如果非人力資本所有者不能兌現自己的承諾,其他人可以將他的資本拿走,甚至以毀滅相威脅,對比之下,如果人力資本所有者違約,其他人對他實在沒有什麼好辦法。常言道:“跑了和尚跑不了廟”。一個隻有人力資本沒有非人力資本的人就類似一個沒有廟的和尚,怎麼能得到別人的信賴呢?第三,非人力資本一旦進入企業,將成為“天生的”風險承擔者,其所有者有更好的積極性作出最優的風險決策。對比之下,非人力資本所有者更可能成為一個孤注一擲的賭徒 (plunger),因為對一個沒有非人力資本的人來說,他的風險是不對稱的,失敗的成本由別人承擔,而成功的收益自己占有。
其次,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的不可分離性意味著人力資本所有者容易“偷懶”(shirk),而非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的可分離性意味著非人力資本容易受到“虐待”(abused);換言之,人力資本所有者不僅可以通過“偷懶”提高自己的效用,而且可以通過“虐待”非人力資本使自己受益。如果說人力資本所有者需要激勵或監督的話,非人力資本需要一個監護人(custodian)。
上述分析表明,如果負責經營決策的企業家是沒有非人力資本的,他就不可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剩餘索取者(風險承擔者),而經營工作的性質決定了他總是握有相當的“自然控製權”。
..............................
現在我們來討論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關係。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不可分離性意味著即使奴隸主也不能無視奴隸的積極性問題(參閱周其仁1996)。但就理解企業製度而言,與非人力資本相比,人力資本的“弱勢”也正來自這個“不可分離性”。正是這個“不可分離性”為“資本雇傭勞動”提供了解釋。
首先,非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的可分離性意味著非人力資本具有抵押功能,可能被其他成員作為“人質”(hostage),而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的不可分離性意味著人力資本不具有抵押功能,不能被其他成員當“人質”。這一點進一步意味著,第一,非人力資本的所有者具有在一定程度對其他成員提供保險的能力,而人力資本的所有者不具有這種能力。第二,非人力資本所有者的承諾比人力資本所有者的承諾更值得信賴 (more credible),原因在於,如果非人力資本所有者不能兌現自己的承諾,其他人可以將他的資本拿走,甚至以毀滅相威脅,對比之下,如果人力資本所有者違約,其他人對他實在沒有什麼好辦法。常言道:“跑了和尚跑不了廟”。一個隻有人力資本沒有非人力資本的人就類似一個沒有廟的和尚,怎麼能得到別人的信賴呢?第三,非人力資本一旦進入企業,將成為“天生的”風險承擔者,其所有者有更好的積極性作出最優的風險決策。對比之下,非人力資本所有者更可能成為一個孤注一擲的賭徒 (plunger),因為對一個沒有非人力資本的人來說,他的風險是不對稱的,失敗的成本由別人承擔,而成功的收益自己占有。
其次,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的不可分離性意味著人力資本所有者容易“偷懶”(shirk),而非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的可分離性意味著非人力資本容易受到“虐待”(abused);換言之,人力資本所有者不僅可以通過“偷懶”提高自己的效用,而且可以通過“虐待”非人力資本使自己受益。如果說人力資本所有者需要激勵或監督的話,非人力資本需要一個監護人(custodian)。
上述分析表明,如果負責經營決策的企業家是沒有非人力資本的,他就不可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剩餘索取者(風險承擔者),而經營工作的性質決定了他總是握有相當的“自然控製權”。
..............................
用戶登陸
公司治理熱門資料
公司治理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