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服務人員分工細則(doc 7頁)
婚禮服務人員分工細則(doc 7頁)內容簡介
婚禮服務人員分工細則內容提要:
一、證婚人、主婚人
證婚人顧名思義是婚姻合法的證明人。以男方家族為中心,從禮儀的角度證婚人居客位,禮儀次序上一般在主婚人前麵,過去通常由紅娘擔任。證婚人講話的主要內容就是:"婚姻合法、恭喜新婚"等。通常證婚人由女方聘請,大多是新娘單位領導。證婚人當然也可以由男方聘請。
主婚人按傳統禮俗是由新郎的父母擔任,從禮儀的角度主婚人居主位,禮儀次序上一般在證婚人後麵。現在父母大多不親自主婚而是委托別人替自己主婚,所以主婚人的工作就是替父母主婚,他講話的要點就是:"感謝嘉賓,叮囑新人,提些成家以後的要求"等,俗稱致"新婚訓詞"。主婚人必須男方聘請。
證婚人、主婚人婚禮時佩帶身份紅花,婚禮致辭不能長篇大論。必須準時到達酒店,以上午9點30分為好。
二、伴郎、伴娘
伴郎、伴娘必須未婚,人數對等,從身高上盡量不要比新人高太多。伴郎、伴娘在婚日當天都要衣裝得體,時刻注意與新人形影不離,為新人提供他們最需要的貼身服務。伴娘如果穿婚紗就不要盤頭、化濃妝;伴郎注意西裝革履。伴娘一般要為新娘帶些簡單的化妝品、私用品,隨時為新娘補妝等;還要背一小包,為新人受存賀禮等物品。伴郎陪同新人給來賓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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