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管理製度(doc 8頁)
鄭州市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管理製度(doc 8頁)內容簡介
鄭州市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管理製度內容提要:
一、為了維護招標代理市場正常秩序,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管理,及時核查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經營業績、市場行為、代理質量狀況等情況,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令第154號)、河南省建設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建築市場信用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豫建〔2007〕4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製定本辦法。
二、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執業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建立企業信用檔案,並向管理部門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企業信用檔案信息,在“鄭州市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工程項目的招標代理過程中出現下列不良行為時,將作為不良信息記入其企業信用檔案。
(一)違法違規的行為;
(二)工作過程中存在失誤、差錯或者出具的文件內容不全、質量低劣等表現;
(三)拒絕接受依法實施的行政監督或者不配合招標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的調查、工作檢查等行為。
..............................
用戶登陸
管理製度熱門資料
管理製度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