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牆重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製總說明(doc 45頁)
圍牆重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製總說明(doc 45頁)內容簡介
圍牆重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製總說明目錄:
一、編製依據和原則
二、工程概況:
三、我公司施工條件及施工組織方案
四、施工部署
五、組織機構和人員配備
六、施工準備工作
七、現場文明及安全措施方案
八、本工程保修、回訪製度
圍牆重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製總說明內容提要:
漿砌石砌築技術及砌築方法;
a、石料質地堅硬,沒有明顯的風化現象,表麵幹淨,不含泥和雜質。
b、石料應大中小結合,大石(75㎏以上)占70%,中石(25㎏以上)占20%,小石(25㎏以下)占10%為宜。
c、砌築砂漿強度和和易性在施工中應經常檢查,灰縫厚度控製在20~30mm,稠度(流動性)控製在50~70mm。
d、砌築高度每天不應超過1.2米,砌築完後,強度未達25N/㎡(約2天),不得在其上行走,未過5天不得在其上填土。
e、轉角處應選用三麵方正的較大毛石,並注意上、下能相互咬槎;石塊應盡量做到“有麵取麵,無麵取凸”;最下層和頂層應盡量取較大的平毛石。
f、砌體要求做到“平、穩、密、錯”四落實。
g、砌石時,應逐塊放漿,逐塊砌築,較大空隙應用碎石塊嵌實於砂漿中,不允許先擺碎石後塞砂漿或幹填碎石塊的做法。
h、石料擺放前較突出的尖角去掉,擺放時第一層石塊大麵向下,平整的一麵朝下,上下石塊相互錯縫,內外搭接,擺鋪穩定,石與石之間,應有一定的縫隙(寬度為20~30mm),用砂漿灌滿。
i、放好砂漿鋪完石後,進行豎縫隙灌縫,並用插刀搗實,使砂漿灌滿縫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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