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軌道交通公司變電係統應急搶修預案(DOC 38頁)
某軌道交通公司變電係統應急搶修預案(DOC 38頁)內容簡介
1 前言
本標準起草部門: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維修工程部供電分部。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寬發、賀同堂、胡娟。
本標準版本號為第1版、第0次修訂。
本標準2013年 月 日發布。
本標準從2013年 月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負責解釋。
本標準由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維修工程部歸口管理。
2 範圍和目的
本標準適用於東莞市軌道交通供電係統變電設備異常時,指導變電搶修人員對變電設備異常情況的應急搶修工作。變電設備發生故障、事故,當危及人身安全,影響各類設備、列車正常運行,嚴重影響地鐵運營秩序和服務質量時,應及時啟動本《變電係統應急搶修預案》。
3 引用標準
3.1 《變電係統安全工作規程》
3.2 《電網調度管理條例》(1993年國務院令第115號公布)
3.3 《東莞R2線初步設計》(第十一篇供電)
3.4 《運營分公司安全與應急信息報送管理規定》
3.5 《運營分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 定義
4.1 變電事故:供電係統中,凡由於工作失誤、設備狀態不良或自然災害引起供電設備破損、中斷供電,以及嚴重威脅供電安全的,均列為供電事故。
4.2 先通後複:就是以最快的速度設法先行恢複供電,疏通線路,必要時采取遷回供電、越區供電等措施,盡量縮短停電、中斷運營時間,隨後則要盡快安排時間處理遺留工作,使供電設備及早恢複正常運行狀態。
4.3 停電作業命令:是OCC電力調度員(以下簡稱電調)允許對變電故障設備進行修複的憑證。
4.4 變電當值工班:變電係統發生事故時正常當值的工班,並在接班後做好搶修分工及準備好搶修用的工器具、通訊工具。
4.5 變電值班員:收集及傳達變電正常維修及事故搶修信息的人員。
5 應急搶修原則
5.1 供電設備事故的搶修要遵循“先通後複”“先通一線”的原則。
5.2 變電值班室值班員接到生產調度、電力調度的組織搶修電話後,首先通知就近的巡視人員或就近值班人員到故障變電所作初期處理,通知工班長組織搶修,由變電值班室值班員向設備分管技術人員及技術主管彙報故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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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起草部門: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維修工程部供電分部。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寬發、賀同堂、胡娟。
本標準版本號為第1版、第0次修訂。
本標準2013年 月 日發布。
本標準從2013年 月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負責解釋。
本標準由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維修工程部歸口管理。
2 範圍和目的
本標準適用於東莞市軌道交通供電係統變電設備異常時,指導變電搶修人員對變電設備異常情況的應急搶修工作。變電設備發生故障、事故,當危及人身安全,影響各類設備、列車正常運行,嚴重影響地鐵運營秩序和服務質量時,應及時啟動本《變電係統應急搶修預案》。
3 引用標準
3.1 《變電係統安全工作規程》
3.2 《電網調度管理條例》(1993年國務院令第115號公布)
3.3 《東莞R2線初步設計》(第十一篇供電)
3.4 《運營分公司安全與應急信息報送管理規定》
3.5 《運營分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 定義
4.1 變電事故:供電係統中,凡由於工作失誤、設備狀態不良或自然災害引起供電設備破損、中斷供電,以及嚴重威脅供電安全的,均列為供電事故。
4.2 先通後複:就是以最快的速度設法先行恢複供電,疏通線路,必要時采取遷回供電、越區供電等措施,盡量縮短停電、中斷運營時間,隨後則要盡快安排時間處理遺留工作,使供電設備及早恢複正常運行狀態。
4.3 停電作業命令:是OCC電力調度員(以下簡稱電調)允許對變電故障設備進行修複的憑證。
4.4 變電當值工班:變電係統發生事故時正常當值的工班,並在接班後做好搶修分工及準備好搶修用的工器具、通訊工具。
4.5 變電值班員:收集及傳達變電正常維修及事故搶修信息的人員。
5 應急搶修原則
5.1 供電設備事故的搶修要遵循“先通後複”“先通一線”的原則。
5.2 變電值班室值班員接到生產調度、電力調度的組織搶修電話後,首先通知就近的巡視人員或就近值班人員到故障變電所作初期處理,通知工班長組織搶修,由變電值班室值班員向設備分管技術人員及技術主管彙報故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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