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執法培訓教材(PPT 54頁)
水行政執法培訓教材(PPT 54頁)內容簡介
第一節 概論
第二節 水行政監督檢查
第三節 水行政許可與審批
第四節 水行政處罰
第三講水政水法第二部分
第三章水行政執法
執法,是指國家機關執行、適用法律的活動。
在我國,執法任務分別有兩個係統負責實施。
一個是司法係統,由國家的各級人民法院通過審
判活動來實施;
另一個是行政係統。由國家的各級行政機關即各
級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通過依法行政來實施
司法:是指國家司法機關按照法定的職權和程序具體運用法律處理訴訟案件的專門活動。
以處理訴訟案件為目的這是司法不同於一般執法活動的主要原因
司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上的司法
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司法組織在辦理訴訟案件和非訟案件過程中的執法活動。
狹義上的司法
狹義的司法指國家司法機關在辦理訴訟案件中的執法活動。
司法機關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狹義的司法機關
是指行使國家司法權的專門機關,
在我國隻包括行使審判權的人民法院和行使檢察權的人民檢察院。
廣義的司法機關
還包括各級公安機關,各級國家安全機關、勞動改造機關、司法行政機關。
因為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有偵查、拘留、預審等職能。
此外,負責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預審的各級公安機關、各級國家安全機關,
以及負責執行刑事判決、裁定的勞動改造機關和對其實行管理的司法行政機關,
也屬於廣義的司法機關的範疇之內。
第一節 概論
一、行政執法概述
1.行政執法的概念
2.行政執法的特征
3.行政執法的分類
就是行政主體按照行政法律規範的規定,對相對人采取的直接影響其權利義務,
或者對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行使和履行情況直接進行監督檢查的具體行政行為。
2.行政執法有以下特征
(1)行政執法是行政主體直接執行、落實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它是把行政法律規範適用於具體的事或人。
行政主體代表國家進行行政管理的行為,
有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兩種,
抽象行政行為:
是製定行政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行為,它不是行政執法行為。
具體行政行為
..............................
第二節 水行政監督檢查
第三節 水行政許可與審批
第四節 水行政處罰
第三講水政水法第二部分
第三章水行政執法
執法,是指國家機關執行、適用法律的活動。
在我國,執法任務分別有兩個係統負責實施。
一個是司法係統,由國家的各級人民法院通過審
判活動來實施;
另一個是行政係統。由國家的各級行政機關即各
級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通過依法行政來實施
司法:是指國家司法機關按照法定的職權和程序具體運用法律處理訴訟案件的專門活動。
以處理訴訟案件為目的這是司法不同於一般執法活動的主要原因
司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上的司法
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司法組織在辦理訴訟案件和非訟案件過程中的執法活動。
狹義上的司法
狹義的司法指國家司法機關在辦理訴訟案件中的執法活動。
司法機關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狹義的司法機關
是指行使國家司法權的專門機關,
在我國隻包括行使審判權的人民法院和行使檢察權的人民檢察院。
廣義的司法機關
還包括各級公安機關,各級國家安全機關、勞動改造機關、司法行政機關。
因為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有偵查、拘留、預審等職能。
此外,負責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預審的各級公安機關、各級國家安全機關,
以及負責執行刑事判決、裁定的勞動改造機關和對其實行管理的司法行政機關,
也屬於廣義的司法機關的範疇之內。
第一節 概論
一、行政執法概述
1.行政執法的概念
2.行政執法的特征
3.行政執法的分類
就是行政主體按照行政法律規範的規定,對相對人采取的直接影響其權利義務,
或者對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行使和履行情況直接進行監督檢查的具體行政行為。
2.行政執法有以下特征
(1)行政執法是行政主體直接執行、落實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它是把行政法律規範適用於具體的事或人。
行政主體代表國家進行行政管理的行為,
有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兩種,
抽象行政行為:
是製定行政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行為,它不是行政執法行為。
具體行政行為
..............................
用戶登陸
行政總務熱門資料
行政總務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