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管理製度彙編(DOC 8頁)
員工離職管理製度彙編(DOC 8頁)內容簡介
1.0 目的
2.0 範圍
3.0 內容
3.1 離職類別與定義
3.1.1 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3.1.1.1 辭職:是指在任職期間內,由員工提出提前終止勞動雇傭關係的行為。
3.1.1.2 辭退:是指在任職期間內,員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現、學識、
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等,
公司決定提前終止與員工勞動雇傭關係的行為。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以辭退員工:
3.1.1.3 開除:是指在任職期間內,
員工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做出有損於公司利益的行為,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隨時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予以開除。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開除員工:
3.1.1.4 自動離職(自離):是指在合同期內,
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公司將按員工自動離職處理,並暫時凍結其工資:
3.1.2 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3.1.2.1 公司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
公司根據情況不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並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行為。
3.1.2.2 員工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
員工不願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並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為。
3.2 辭職程序
3.2.1 辭職申請的提出及辭職手續辦理時間
3.2.2 辭職申請的撤銷及其辦理時間
3.2.3 辭職申請的審批
..............................
2.0 範圍
3.0 內容
3.1 離職類別與定義
3.1.1 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3.1.1.1 辭職:是指在任職期間內,由員工提出提前終止勞動雇傭關係的行為。
3.1.1.2 辭退:是指在任職期間內,員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現、學識、
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等,
公司決定提前終止與員工勞動雇傭關係的行為。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以辭退員工:
3.1.1.3 開除:是指在任職期間內,
員工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做出有損於公司利益的行為,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隨時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予以開除。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開除員工:
3.1.1.4 自動離職(自離):是指在合同期內,
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公司將按員工自動離職處理,並暫時凍結其工資:
3.1.2 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3.1.2.1 公司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
公司根據情況不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並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行為。
3.1.2.2 員工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
員工不願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並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為。
3.2 辭職程序
3.2.1 辭職申請的提出及辭職手續辦理時間
3.2.2 辭職申請的撤銷及其辦理時間
3.2.3 辭職申請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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