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製度及員工獎懲製度彙編(DOC 21頁)
考勤管理製度及員工獎懲製度彙編(DOC 21頁)內容簡介
(1)團結協助、積極主動服務相關部門及人員,實為員工典範者;
(4)領導有方,業績顯著,成績突出者;
(5)預防或搶修機器設備或工程得宜,避免生產中斷者;
(6)能及時發現混料,為工廠減少損失者;
(一)由執行人或違紀當事人書麵描述違紀詳情並由違紀人簽名,
如本人不能書麵描述可由他人代寫本人簽名確認。如本人拒絕提交書麵材料,
該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提交員工違紀報告,並注明該員工拒寫報告事實。
(三)行政部認真調查事實確認無誤後,根據員工違紀情節輕重及處罰規定出具意見。
(二)部門主管簽核後交行政部。
(三)連續六個月內累計發生記大過兩次解除勞動關係。
(二)處罰:
(二)出差手續的審批:
(8)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有特殊貢獻者;
(1)主管以下員工:三天以內,由部門主管審核,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
由部門經理審核後交中心副總審批;十天以上出差的,由總經理審批方可生效。
(1)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未能到崗達半天或以上者為曠工,曠工不予計算工資;
曠工半天,記警告一次,扣20分;曠工一天,記小過一次,扣30分;連續曠工二天,
記大過一次,扣40分;連續曠工三天及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1)員工可在生產和經營允許的條件下申請年休假,公司可根據生產和經營
(1)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的為遲到,記警告一次,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來扣分。
遲到1-10分鍾,扣4分;遲到11-30分鍾,扣6分;遲到31分鍾至2小時
扣10分;遲到2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扣15分。
(13)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情節較輕未發生事故者;
(14)全廠性會議遲到或未參加者;
(15)私自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者;
(16)不按規定填寫報表或記錄者;
(17)未按公司或部門要求出席會議、培訓或訓練者;
(18)未按公司要求清潔、保養、維護本崗位機器設備者;
(2)一個季度累計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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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領導有方,業績顯著,成績突出者;
(5)預防或搶修機器設備或工程得宜,避免生產中斷者;
(6)能及時發現混料,為工廠減少損失者;
(一)由執行人或違紀當事人書麵描述違紀詳情並由違紀人簽名,
如本人不能書麵描述可由他人代寫本人簽名確認。如本人拒絕提交書麵材料,
該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提交員工違紀報告,並注明該員工拒寫報告事實。
(三)行政部認真調查事實確認無誤後,根據員工違紀情節輕重及處罰規定出具意見。
(二)部門主管簽核後交行政部。
(三)連續六個月內累計發生記大過兩次解除勞動關係。
(二)處罰:
(二)出差手續的審批:
(8)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有特殊貢獻者;
(1)主管以下員工:三天以內,由部門主管審核,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
由部門經理審核後交中心副總審批;十天以上出差的,由總經理審批方可生效。
(1)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未能到崗達半天或以上者為曠工,曠工不予計算工資;
曠工半天,記警告一次,扣20分;曠工一天,記小過一次,扣30分;連續曠工二天,
記大過一次,扣40分;連續曠工三天及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1)員工可在生產和經營允許的條件下申請年休假,公司可根據生產和經營
(1)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的為遲到,記警告一次,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來扣分。
遲到1-10分鍾,扣4分;遲到11-30分鍾,扣6分;遲到31分鍾至2小時
扣10分;遲到2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扣15分。
(13)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情節較輕未發生事故者;
(14)全廠性會議遲到或未參加者;
(15)私自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者;
(16)不按規定填寫報表或記錄者;
(17)未按公司或部門要求出席會議、培訓或訓練者;
(18)未按公司要求清潔、保養、維護本崗位機器設備者;
(2)一個季度累計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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