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則(doc 53頁)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則(doc 53頁)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則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四章 政治體製
第一節 行政長官
第二節 行政機關
第三節 立法機關
第四節 司法機關
第五節 區域組織
第六節 公務人員
第五章 經濟
第一節 財政、金融、貿易和工商業
第二節 土地契約
第三節 航運
第四節 民用航空
第六章 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勞工和社會服務
第七章 對外事務
第八章 本法的解釋和修改
第九章 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則內容簡介: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一八四○年鴉片戰爭以後被英國占領。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恢複對香港行使主權,從而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願望。
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並考慮到香港的曆史和現實情況,國家決定,在對香港恢複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個國家,兩種製度”的方針,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的製度和政策。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由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予以闡明。
..............................
用戶登陸
行政總務熱門資料
行政總務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