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移動公司績效考核製度辦法目錄:
一、考核指標體係
二、考核辦法及計分標準
中國移動公司績效考核製度辦法內容摘要:
二、考核辦法及計分標準
為提高企業價值,結合投資者對公司的要求和期望,本考核辦法從各子公司的經營業績指標值規
模對公司整體的貢獻大小,投資者預期的計劃值的完成情況及經營管理水平、效率的提高等三個主要
方麵考核主要經營業績指標的完成情況,並根據指標的綜合程度和相關性上的不同特點,突出經濟效
益的考核重點,進行考核分值的分配。
(一)考核指標
1、效益指標(40 分)
(1)運營收入(10 分)
該項指標分三個部分進行考核計分。
I. 考核運營收入規模,滿分為 4 分,計分公式為:
子公司該部門得分= 子公司該指標完成數 ×4
本年各個子公司中該指標最高完成數×A
注:A 指標為介於90%-100%間的一個調節值,由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按照每年各個子公司實
際完成情況確定,以下同。
II. 考核運營收入計劃完成情況,滿分為3 分,完成計劃98%以上的,得3 分,95-98%的得2
分,90-95%的得1 分,90%以下得不得分;
III. 考核運營收入增長率三年算術平均數(按考核當年及過往兩年的算術平均數計算,以下
同),最高的子公司名次為1,得3 分,依此類推。該部分計分公式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