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人事管理規則製度內容摘要: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製度,特製定本方案。
第二條 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 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 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製。
第六條 適用範圍。
1.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 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 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 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 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 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 實行年薪製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 年薪製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 年薪製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 正式員工工資製
第十一條 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 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製。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 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 %(如40%~50%)。
2. 崗位工資。
(1) 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 公司崗位工資分為 (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 %(如20%~30%)。
3. 工齡工資。
(1) 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 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製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 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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