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部工作職責與流程(ppt 25頁)
營銷部工作職責與流程
第一類 商場形象規定和辦法
戶外區域
1)戶外裝飾
1、重大節假日及公司的慶典活動需進行戶外裝飾時,如設置花壇、花池、懸吊裝飾物等,須提前15日提出書麵申請,並提供相應的平麵圖紙或施工方案,經公司及相關部門的審核後定稿。
2、設計圖或效果圖由申請單位提供,營銷部負責審核並報送上級部門,後勤部和工程部負責施工材料及施工事宜,保安部負責裝飾現場的安全和日常維護工作。
3、相關部門各司其責,出現任何問題,經公司調查後由相關單位承擔損失。
4、廣場的裝飾應美觀、大方、健康和安全,能夠表現商場的風格與檔次,設計時應考慮到交通行走的方便和安全。
2)戶外媒體
① 燈箱
燈箱是本商場的重要宣傳窗口之一,著重體現著商場的形象、品味和特色,直接反映本商場所經營商品檔次與風格,為能使其充分、有效地發揮宣傳作用,展現商場風貌,特製定本辦法。
一、 分配與使用申請
1、按照公司經營格局規劃,燈箱分配到各個樓層負責招商,再由各樓層對各廠商進行分配或招標。
(燈箱分配如有變動,按最新辦法施行):
2、廠商取得燈箱使用權後,需到營銷部登記備案,簽訂合同,並繳納費用。燈箱使用期限以年為單位,最短不得少於半年,營銷部將對其使用情況詳細登記。
二、 管理及維護
1、燈箱宣傳內容必須健康、積極向上、有品味、有新意,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要求,能產生良好的社會效應和廣告效果。
2、燈箱隻能單一品牌使用,不得多品牌共用,嚴禁宣傳特價、處理商品。
3、營銷部於燈箱使用合同期滿前1個月通知各樓層負責人進行招商,各樓層在接到通知後進行招商,並將招商初步意向報於營銷部,由營銷部與廠商簽定燈箱使用合同。各樓層招商工作必須在7日內完成,如未按期完成,營銷部將通報公司,由公司進行處罰。
4、燈箱由營銷部統一設計和製作,廠商不得自行發布。廠商在得到燈箱使用權後1天內向營銷部提供燈箱設計的相關資料和要求,營銷部2天內出樣,廠商驗稿後簽字,然後營銷部於燈箱使用合同生效期前發布,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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