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規則依據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程有關條款之規定製定。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任聘、試用、報到、保證、職務派免、遷調、解職、服務、交卸、給假、出差、值勤、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公司章程組織規程及政府有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第三條 本公司除董事、監察人外,自總經理以下各級業務執行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並依工作性質分管理職、技術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