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評估手冊(DOC 13頁)
職位評估手冊(DOC 13頁)內容簡介
一、 知識結構
定 義:
知識是評定工作對事實、理論、術語、概念、程序、技術的理解能力。知識不是天生的,而是獲得的。它可以從正規的學術、職業或工作培訓中獲得,也可以是從工作經驗的積累中得到。知識與技能有關,但又不同,一般認為技能是應用知識的熟練程度。
討 論:
在評定中,隻考慮對職位的最低知識要求,這可以從在職人員工作前資格考察得到驗證。不能以下列作為評定基礎。
● 超出最低工作要求的個別在職人員的知識層次。
● 為其它目的,非職位評估設立的錄用標準。
● 單位內部的特殊政策或慣例,通常在六個月或更短的工作實踐中獲得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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