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駕駛員值班製度內容摘要:
1、目的:規範救護車駕駛員行為。
2、適用範圍:項目部救護車駕駛員。
3、名詞術語解釋:無
4、責任:保證出現意外事故用車安全、及時。
5、管理規定:
5.1綜合管理部設專職救護車駕駛員一人,救護車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製度。救護車駕駛員在值班室隨時待命,嚴禁無故擅離職守,違者處以100元罰款。因脫崗而推遲出車時間,扣除當月獎金;延誤搶救時間的,責令下崗;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5.2每天早上8點,駕駛員必須對救護車進行例行檢查,重點檢查發動機工作狀況、製動、轉向、燈光,檢查後要認真填寫《車況檢查記錄表》。要每三天進行一次維護、保養,確保車況良好。綜合管理部安排專人進行工作監督檢查。對因檢查、保養不到位,致使救護車在關健時刻發生故障而延誤工作的,按第一條有關規定辦理。
5.3駕駛員值班期間嚴禁飲酒,違者罰款100元/次。對於因飲酒而延誤工作的,按第一條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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