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工資管理製度內容摘要: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配合本公司人事管理製度的施行,加強工資核算與發放管理,特製訂本製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的各級從業人員,除人事部另行的專案方式處理者外均依本製度實施,
第三條 計算期間及工資支付日
工資計算期間從每月6日起至次月5日止,並於當月10日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日當天若適逢為休假日,則提早於前1天發放,但若遇連續休假日時,則應於休假日後返回執行公務之日給付。
第四條 非常支付
各部門從業人員或其親屬遇下列情形時,可向直屬部門主管人員提出書麵申請,要求提前支付工資;主管人員簽準呈人事部審核無誤後,由會計部給付申請員工在執行勤務時間所應得的工資:
1. 本人結婚或死亡時;
2. 直係親屬死亡時;
3. 女性員工生育;
4. 非業務上的傷殘疾病;
5. 遇不可抗拒之意外災害而遭損失時;
6. 其他公司同意的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