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人事管理製度彙編內容摘要:
總則:
第一條 本規則依據本公司章程製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
高級主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部門主管——經理、主管。
部門職員——職員。
第三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按其所任職位職務的繁簡、責任的輕重,分為六職等,每職等根據員工表現分為四級。
第四條 每一職位均設置“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人員的等級,應按其所擔任的職位等。
每一職位在初任時,以該職等的最低等級為原則;
在該職位工作滿一年,經效績考核評定等級。
第五條 各類人員人數應按業務需求,於每年年度開始前編訂“人員編製表”,經總經理核定後轉送董事會核備。
任用:
第六條 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根據公司部門核定的“人員編製表”人數為限。
第七條 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八條 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三) 主管——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後報請總經理核備。
第九條 新進人員經人事部門及所在部門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第十條 新進人員試用考核合格後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一條 除正式從業人員,本公司可按業務需要聘雇人員,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條件以合同規定執行。
................................................
某企業人事管理製度彙編(doc 12頁)簡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