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製訂、修訂、廢止申請單5(doc 4頁)
文件製訂、修訂、廢止申請單5(doc 4頁)內容簡介
文件製訂、修訂、廢止申請單內容簡介:
一、目的:為規範就學貸款作業標準.
二、範圍:凡本校學生並設有戶籍者均適用.
三、權責: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四、定義:協助中低收入家庭之學生就學,減輕其籌措教育費用之負擔
五、作業內容:
5.1學期注冊前一個月公告學生申請辦理就學貸款之相關規定
5.2協調教務處打印就學貸款注意事項於學生注冊應注意事項通知書上並分送全校學生
5.3協調出納組打印學雜費繳費單加列可貸金額,
5.4每年八月一日(下學期為一月十五日)至開學前同學至台北銀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5.5開學當日受理就學貸款同學辦理緩繳學雜費手續
5.6本組建立並初校申辦就學貸款同學數據
5.7十月二十七日(下學期為三月十日)前造送學生數據名冊與媒體文件至財稅中心查核
5.7.1查核申請者家庭是否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
5.7.1.1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或未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而家中有二人以
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
5.7.1.1.1約於每年11月中旬(下學期為四月中旬)造送上述申貸學生之「就學貸款申貸名冊」(承貸銀行適用)及媒體文件,發函送台北銀行複審
5.7.1.2不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
5.7.1.2.1通知學生應補繳學雜各費
5.8銀行於複審就學貸款同學申辦各項資料無誤後,約於每年元月上旬(下學期為六月上旬)
將貸款總金額撥付本校
5.9發放書籍費、住宿費及其它應退各費
5.9.1由本組造送學生「申請就學貸款學生申貸應繳應退明細表」給會計室、出納組
5.9.2由出納組將應退各費轉帳入學生賬戶
5.9.3應退款撥款入帳日期確定後公告學校首頁及本處網站上
六、相關文件:
6.1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6.2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
七、使用窗體:
7.1就學貸款申貸名冊(財稅中心適用)
7.2就學貸款申貸名冊(承貸銀行適用)
..............................
一、目的:為規範就學貸款作業標準.
二、範圍:凡本校學生並設有戶籍者均適用.
三、權責: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四、定義:協助中低收入家庭之學生就學,減輕其籌措教育費用之負擔
五、作業內容:
5.1學期注冊前一個月公告學生申請辦理就學貸款之相關規定
5.2協調教務處打印就學貸款注意事項於學生注冊應注意事項通知書上並分送全校學生
5.3協調出納組打印學雜費繳費單加列可貸金額,
5.4每年八月一日(下學期為一月十五日)至開學前同學至台北銀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5.5開學當日受理就學貸款同學辦理緩繳學雜費手續
5.6本組建立並初校申辦就學貸款同學數據
5.7十月二十七日(下學期為三月十日)前造送學生數據名冊與媒體文件至財稅中心查核
5.7.1查核申請者家庭是否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
5.7.1.1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或未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而家中有二人以
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
5.7.1.1.1約於每年11月中旬(下學期為四月中旬)造送上述申貸學生之「就學貸款申貸名冊」(承貸銀行適用)及媒體文件,發函送台北銀行複審
5.7.1.2不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
5.7.1.2.1通知學生應補繳學雜各費
5.8銀行於複審就學貸款同學申辦各項資料無誤後,約於每年元月上旬(下學期為六月上旬)
將貸款總金額撥付本校
5.9發放書籍費、住宿費及其它應退各費
5.9.1由本組造送學生「申請就學貸款學生申貸應繳應退明細表」給會計室、出納組
5.9.2由出納組將應退各費轉帳入學生賬戶
5.9.3應退款撥款入帳日期確定後公告學校首頁及本處網站上
六、相關文件:
6.1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6.2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
七、使用窗體:
7.1就學貸款申貸名冊(財稅中心適用)
7.2就學貸款申貸名冊(承貸銀行適用)
..............................
用戶登陸
人事製度表格熱門資料
人事製度表格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