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培訓師的職業標準(pdf 11頁)
企業培訓師的職業標準目錄:
1.職業概況
2. 基本要求
3. 工作要求
4.比重表
企業培訓師的職業標準內容提要:
培訓要求
7.1 培訓期限
全日製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
晉級培訓期限:助理企業培訓師不少於160 標準學時;企業培訓師不少於220 標準學時;高
級企業培訓師不少於320 標準學時。
7.2 培訓教師
培訓助理企業培訓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或具有相關專業中
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企業培訓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企業培訓師職業
資格證書或具有相關專業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企業培訓師的教師應
具有本職業高級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2 年以上,或具有相關專業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
職資格。培訓教師由負責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考評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資格認定。
7.3 培訓場地設備
具有滿足培訓需要的標準教師和具有與培訓師業務工作相關的多媒體教學設備的模擬
教學場所。
8 鑒定要求
8.1 使用對象
從事和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8.2 申報條件
――助理企業培訓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大學本科學曆(或同等學曆),一年實習期滿,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
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大專學曆(或同等學曆),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3 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
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企業培訓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3 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
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具有大學本科學曆(或等同學曆),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5 年。
(3)取得本職業助理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滿4 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規
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高級企業培訓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學位,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4 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
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7 年。
(3)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3 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
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4)取得大學本科學曆(或同等學曆),並取得本職業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滿4
年,經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