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工業企業人事管理製度(doc 13頁)
機械工業企業人事管理製度(doc 13頁)內容簡介
機械工業企業人事管理製度目錄:
一、總 則
二、任 聘
三、試用及報到
四、保 證
五、職務派免
六、遷 調
七、解 職
八、服務守則
九、交卸手續
十、給假與出差
十一、值 勤
十二、考 績
十三、獎 懲
十四、待 遇
十五、福 利
十六、退休與撫恤
十七、附 則
機械工業企業人事管理製度內容提要:
□ 遷 調
第一條 本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 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 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後,單位主管人員應於10日內,其它人員應於七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前項奉調員工由於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 奉調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其隨往的直係眷屬得憑乘車證明實支交通費,但以五口為限。搬運家具之運費,可檢附單據及單位主管證明報支。
第五條 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應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六條 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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