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的風險控製(ppt 101頁)
勞動關係的風險控製目錄:
一、簽訂原則
二、簽訂時間
三、簽訂前需要注意的事項
四、簽訂的內容
勞動關係的風險控製內容提要:
企業過激行為容易導致矛盾惡化員工從主動辭職變成被動辭職被動辭職是由於企業的過錯導致員工辭職企業過錯:加班、保險、納稅、擔保等被動辭職的後果:人財俱失-企業支付補償金,員工離開人才流動正常的離職麵談,反思:為什麼員工要辭職?預防員工離職要建立的製度。
國企進行員工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種工具和方法經常以訪談或問卷調查等各類方式調查員工的思想動態及對於企業各項工作的滿意程度,近而有針對性的進行改進和預防員工產生辭職衝動,往往是由於溝通不暢辭職類型:理智型辭職衝動型辭職。
一般越是骨幹員工,辭職的醞釀期越長,屬於理智型辭職預警壓力應在管理者身上,理智型辭職有行為先兆,管理者需注意觀察建議在預警係統建立初期,用強製的手段,強迫管理者去關注。例如:將“員工流失率”,納入績效考核體係,強迫管理者去觀察員工行為。
衝動型辭職一般基層員工的辭職,很多屬於衝動型辭職,也就是毫無預兆的突然辭職基層員工的替代性較強,因辭職給企業造成的損失有限衝動型辭職也有征兆,一些事件的發生會成為導火索案例:某服裝企業在民工荒的背景下建立的一線員工離職預警體係。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製度的;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