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知識規劃製度(doc 32頁)
人事管理知識規劃製度目錄:
1、總則
2、聘用
3、試用及報到
4、保證
5、職務任免
6、遷調
7、解職
8、服務
9、交卸手續
10、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人事管理知識規劃製度內容提要: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範圍內,自行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後送人事單位備查。
(二)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員工請假記錄卡),並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職務交待後才能休假。
(三)基於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津數額改為獎金,若幹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第一條 公司於節假日及每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人;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8時起至下午5時半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8時止。
第三條 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於上月底公布並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並應在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於明顯地方。
第四條 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並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 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生可先進行處理,事後分別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呈報並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 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於職權範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立即聯係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於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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