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科技有限公司員工管理手冊(doc 44頁)
我國科技有限公司員工管理手冊目錄:
一、公司一般規定
二、員工雇傭規定
三、考勤規定
四、工作現場管理規定
五、門禁管製規定
六、非正式工雇傭規定
七、保密規定
八、網絡違規處分規定
九、公司福利事項
十、因公出差規定
十一、獎懲辦法
十二、職務代理人
十三、附件
我國科技有限公司員工管理手冊內容提要:
1.公司依整體發展需要與營運計劃,擬訂用人計劃,各部門得因業務需要,提出【人員增補申請單】,請求人員增補,經總裁室核準後實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傭為員工:
2.1曾在本公司或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準擅自離職者。
2.2受剝奪政治權之宣告,尚未複權者。
2.3通緝在案者。
2.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者。
2.5經本公司醫務機構或指定醫院體格檢查不合格者。
2.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2.7視力異常,不適工作者。
2.8未滿十八歲者。
3.甄選:
新進員工須經甄選,由相關部門知會人事部門辦理甄選有關事項:
3.1麵試或考試日期、地點及通知方式。
3.2命題、考試、閱卷。
3.3考試通過者,到公司指定醫院體檢。
3.4其它配合事項。
4.報到:
4.1人事部根據體檢結果,將應考人員成績及錄用情形呈報,並填具【人事異動表】,經權責主管核準後,人事部憑此通知報到。
4.2應征人員接到報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時間/地點前往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證件:
4.2.1本人最近半身脫帽彩色照片四張。
4.2.2學曆證件、身份證之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
4.2.3其它指定應交之證件。
5.經甄選合格之應征人員,未於通知時間辦理報到手續者視為拒絕受雇,該通知因而失去效力。
6.試用:
新進人員於報到後簽訂【勞動合同】(包括試用期3個月),對試用不合格者將停止試用或視情形延長其試用期;對試用合格的將轉為正式員工。
7.停止試用:新進人員有下列之一者,應予停止試用或辭退,並依違反勞動合同規定處理,由行政部開具【試用期通知書】,填寫第三項,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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