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管理綜合手冊(doc 16頁)
員工管理綜合手冊目錄:
第一章總 則
第二章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製度
第六章 工資福利
第七章 培訓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十章衛生守則
第十一章 獎懲製度
第十二章 附則
員工管理綜合手冊內容提要: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區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製訂本規定。
一、凡住本廠宿舍的員工,必須辦好本地“暫住證”,暫住證應由本人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查檢。
二、住宿員應服從廠辦公室統一安排,不得多占床位,不準公物。
三、住宿員工不準擅自留外來人員,家屬探親,必須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明),到廠辦公室審批手續,探親期滿(全年最長不超過一個月),不再安排住宿。
四、宿舍鑰匙,一個房間配備一把,由室長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製鑰匙。鑰匙遺失應報告廠辦公室重新配置,但費用由遺失者承擔。
五、個人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必須各自妥加保管。未經物主同意,任何人不準私看,亂翻、挪用別人的物品。
六、嚴禁私拉電線、改裝電路,新架插座,嚴禁使用電爐等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必須按時熄燈(最遲不超過晚上11點鍾),照明用電應注意節約,超過用電補貼規定度數電費由各室自行承擔。
七、宿舍走廊、樓梯,或其他空地,不準堆放雜物,必須保持通道暢通。
八、各房間應建立衛生輪流值日製度,由各室長負責安排住宿員輪流清掃,住宿員工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主動整理好自己的房間和物品,做到衣、被擺放整齊,地麵潔淨,玻璃明亮。嚴禁向窗外拋物、倒水、吐痰、扔煙蒂。
九、在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喧嘩、打鬧、不準亂竄寢室或有其他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十、宿舍區嚴禁搓麻將等任何形式的賭博,嚴禁非法不軌行為或事件發生。
十一、本規定由廠部負責製訂,解釋權屬廠辦公室。
違反第1、2、3、4、7、8、9條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違反第6條者,每發現一次,酌情罰情10-20元。違反.第5、10條者,酌情罰款50-200元。對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者,可另給予紀律處分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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