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勞資關係全麵管理(doc 13頁)
台商大陸勞資關係全麵管理(doc 13頁)內容簡介
台商大陸勞資關係全麵管理目錄:
一、管理規章製度的不健全
二、勞動法令認知的差異
三、勞資互動機製缺乏
四、主管幹部能力不足
一、企業合法的人事規章
二、掌握當地法令變化
三、直線經理管理作業
四、內部溝通管道
台商大陸勞資關係全麵管理內容提要:
沒有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勞動合同的解除,因此隻有終止事實勞動關係,而沒有解除事實勞動關係。
1.不論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
2.雖然事實勞動關係是以“終止”結束的,一般來說,在終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員工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但是終止事實勞動關係的實質是解除勞動關係,因此在司法實務中傾向於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Q9.口頭宣布開除是否成立及有效,其法律後果應如何認定?
Ans:依據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11條、13條、20條規定,用人單位對職工作出開除處理決定是對該職工最嚴厲的行政處分,而且有著嚴格的審批程序,還需書麵通知本人。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上述條款規定,所做的開除處分決定應是對受處分職工不具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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