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崗位責任製度(doc 5頁)
總工程師崗位責任製度(doc 5頁)內容簡介
總工程師崗位責任製度目錄:
一、 職務
二、 職權
三、 職責
總工程師崗位責任製度內容提要:
職權:
1、對工廠生產經營中的技術問題有決策權。
2、受廠長委托有權,代表工廠簽訂技術經濟合同。
3、有權組織製定技術管理方麵的規章製度和技術責任製的建立、修改。
4、對產品開發、技術改造、生產技術準備綜合計劃、引進技術、年度技術措施和設備修理、更新計劃有審定權。
5、對不執行技術管理製度、違反技術規範的行為有權製止。
6、對工程技術人員和高級技工的使用、調動、晉升、調資、獎勵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聘用,應事先征求總工程師的意見。
7、對技術任務書、工藝平麵布置和設計總圖及技術標準有審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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