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休假考勤製度(doc 11頁)
員工休假考勤製度(doc 11頁)內容簡介
員工休假考勤製度目錄:
一、考勤
二、休假
三、說明
員工休假考勤製度內容提要:
探親假:
(1)員工結婚時,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為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為20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無法安排的,可以二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假,每四年一次,假期為20天。
(4)員工有生身父母,又有養父母的,隻能探望一方(以供養關係為主)。
(5)大專院校分配來的畢業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實習、試用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滿一年後才能享受探親假。外單位調進公司的員工要滿半年,才能享受探親假。
(6)員工配偶已離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員工待遇處理。員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結婚,而且身邊沒有子女者,如有16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養在外地的,按未婚員工探親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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