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委員會選舉業主工作程序(doc 67頁)
建設委員會選舉業主工作程序(doc 67頁)內容簡介
建設委員會選舉業主工作程序目錄:
一、 提出申請
二、 發出成立籌備組的通知
三、 確定籌備組成員
四、 籌備組成員名單公示
五、 第一次籌備組會議
六、 籌備組的工作
建設委員會選舉業主工作程序內容提要:
驗核委員候選人的業主身份。籌備組在城區建設局的監督指導下,按照通知中的資格條件要求進行驗核(主要驗核報名的候選人是否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是否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是否模範履行業主義務等)。
籌備組驗核業主委員會候選人報名情況後,應將候選人的報名情況如實報送城區建設局,城區建設局驗核完畢後,由籌備組將候選人報名材料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公示期為5日。如有業主對候選人的資格提出異議,並有證據證明該候選人不符合候選人條件的,籌備組應在城區建設局的監督指導下予以核實,在正式公布候選人名單之前將核實情況和處理結果書麵告知異議者。公示期滿後,籌備組確定正式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並公布正式候選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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